【特急件公告】檢送教育部補助本縣「101年度攜手計畫課後扶助」經費核定表1份(如附件),請依核定經費規畫年度課程,請 查照。
正式公文後送:府教學字第 1010074449 號
一、依據教育部 101 年 2 月 17 日臺國(二)字第 1010019947 號暨 101 年 4 月 17 日臺國(二)字第 1010068378 號函辦理。
二、各校第一期款項俟教育部經費撥入本縣縣庫後,在另案函請各校掣據請款。
三、各期開班情形及執行成果回報,請務必於教育部規定期限內至攜手計畫填報系統填報,各期不開班之學校仍需上網點選「本期不開班」,填報網址為
http://asap.moe.gov.tw/reportdb/。
四、請確實依「教育部補助國民中小學及幼稚園弱勢學生實施要點」核實支用經費,各校於核定總金額額度內,可依需求調整各期上課節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