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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學年度第1學期視障用書申請自即日起至6月20日止開放申請,請有視障學生之學校於時限內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申請。

跨教育安置階段學生,請由安置學校以學生身分證字號新增申請。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教科
發布者: 孫嘉伶
連絡電話: 03-8462860*253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12-05-31 16:00:00
最後修改: 2012-06-01 08:40:00
點閱數: 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