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校安中心通知》教育部校安中心網站電子公告欄,公告泰利颱風預警及豪雨整備通報,請各校儘速派員上線點閱,並確依規定完成防範及整備工作。
如主旨,詳如附件。
轉載教育部校安中心通報:
教育部校安中心泰利颱風第一號整備通報
101 年 6 月 18 日 12 時 30 分
一、中央氣象局於 101 年 6 月 18 日 8 時發布今年第 5 號「泰利颱風」已形成,颱風目前位於臺灣鵝鑾鼻西南方 920 公里之海面上,以每小時 15 公里速度,向東北前進,未來將直撲臺灣,預判最快將於今( 18 )日晚間 20 時發布海上颱風警報,因此颱風形成位置即為西南氣流所在地區,預判將夾帶大量雨氣,影響時間為自 6 月 19 日晚間起至 21 日期間,將逐漸從中南部到全臺地區,陸續帶來大量雨勢;另「谷超颱風」雖未直接影響臺灣,但其所導引的西南氣流,將於今( 18 )日晚間開始對臺灣中南部地區帶來豪(大)雨,請各級學校、館所切勿輕忽,並及早完成防災應變準備。
二、請依據中央氣象局提供之氣象資料,完成下列各項整備工作與注意事項:
(一)密切注意中央氣象局或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所發布大雨及土石流警戒特報,依實際需要做好財務安置及人員撤離等預備作業,並加強演練防災自救措施;若確定有撤離之需要,則迅速依所擬定安全方案辦理。
(二)易淹水學校(單位)及館所勿將相關設備、器材、物品(如:公文檔案、電腦、圖書、電器用品等)置放易淹水地點,各項教學設備及物品(如電力系統、電腦設備、體育器材、實驗儀器或化學藥劑等)應進行評估調整或重新配置於建築物二樓以上空間,以維校園安全,並避免不必要之災損。
(三)位於低窪或鄰近海、溪、溝邊等地區之學校(單位)及館所,其易淹水教室及地下室入口處應設置防水閘門,並備妥沙包或沙袋,以防水患。
(四)學校(單位)、館所內外排水溝渠,應詳加檢查使其保持暢通,避免於颱風或豪雨來臨時,發生水流阻塞而倒灌;並加強校園內樹枝修剪及懸掛物固定工作,如有裝設抽水裝備,平時應定期檢查是否保持良好堪用狀態,如否,應速派員維修至可用狀態。
(五)如有施工中之工地,應要求承包商務必做好防豪雨措施,如因未依規定做好防災準備工作,而造成損失或傷害,應依合約規定辦理。
(六)檢查鄰近駁坎、擋土牆及斜坡地情況,如有危險之虞,應立即採取必要之措施。
(七)請就地理環境、地形、地物等因素及條件,運用有效資源,作最有效之防範措施,使災害減至最低。
三、各級學校、館所請速至本部校安中心網頁「表報作業」天然災害整備回報系統完成填報。另加強宣導及掌握學校師生參加戶外活動情形,避免於海、水域周邊戲水,並至本部校安中心網頁「表報作業」-「各級學校戶外活動登錄系統」完成通報;並儘速聯繫活動中之隊伍,瞭解目前情況,並持續掌握,以備本部查詢;對尚未出發之活動隊伍,請予以管制出發,俟颱風威脅解除後再行出發。
四、颱風期間若有災損及停課情形,請利用本部校安中心網頁「表報作業」-「教育部災損通報系統」及「天然災害停課通報系統」完成通報,以利本部掌握最新災損及停課情形。
五、請各級學校(單位)及館所確實依上述注意事項落實各項防範整備及應變工作,倘因未落實執行,致釀嚴重災損時,將追究相關失職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