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明禮等25校於101年7月13日前檢送教職員清冊及設施設備表等相關資料函文至教育處審核!學校名冊7月18日更新
一、依據教育部 101 年 1 月 5 日臺叁字第 1010000109C 號令托兒所及幼稚園改制幼兒園辦法辦理。
二、請下列各校至「全國幼教資訊管理系統」(正式系統網址:
http://www.ece.moe.edu.tw/ecems/)請不要在測試系統操作填報下列資料後,函文送至本府教育處(花蓮市達固湖灣大路 1 號)審查:
(一)教職員清冊。
(二)教職員畢業證書、教師證及相關證明文件。
(三)設施設備表。
三、前開學校包括: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幼稚園校(7 月 18 日名單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