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辦理「學校選用樣書」轉為「學校用書」案,請各校務必於8月20日前依說明事項辦理,請 查照。
一、依據花蓮縣國民中小學學校選用樣書轉換為學校用書作業要點辦理。
二、本府業已將各校需求及需寄送各校版本、數量彙整完成,請各校上網(網址:
http://210.240.39.4/admin/sReport/)點選交換學校書單,並於旨揭期限前將書籍寄送至需求學校。
三、點選由出版商補齊者,請逕自與出版商聯繫增加之版本及數量;若有其他事項者,請自行與寄送或需求學校進行聯繫。
四、學校完成寄送或交換作業,請上網
http://210.240.39.73/not_yet.asp?id=1656 填報 1656 系統,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