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41845

請下列學校於101年8月24日(星期五)前重送101年7月會計月報「基金來源及基金用途預算數與實際數差異或落後原因及改進意見表」

1.應重送學校:體育高中、富里國中、光復國中、玉東國中、壽豐國中、化仁國中、宜昌國中、新城國中、自強國中、國風國中、花崗國中
2.基金來源及基來用途預算數與實際數比較增減 20%(大於 20%,小於-20%),請說明其原因。增減 20%%認定,請參考「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表」本年度截至本月份累計數比較增減%欄;無預算數有實際數,請在「差異或落後原因及改進意見表」填說明。
3.預算科目未編列且無實際數時,一定要該該未編列之科目刪除。
4.基金來源及基金用途項下之預算科目,在差異未超過及差異超過前之方匡,一定要反黑。
5.一式 2 份請核章,正本將重新彙整送審計室
主辦單位: 本府主計處
承辦單位: 帳務科
發布者: 郭鴻涓
連絡電話: 03-8227171#272
傳真號碼: 03-8236812
公告時間: 2012-08-20 16:00:00
最後修改: 2012-08-21 16:39:00
點閱數: 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