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辦理各縣立國中小及華大附小「101學年度第1學期教科書免費」補助案,延至9月14日,請依說明事項辦理。
一、為使各校減少填報作業之困難,茲針對補助對象、請款及核銷方式詳細說明如下:
(一)補助對象:就讀本縣公立國民中小學學生(含附設進修補校)。
(二)填報方式:請各校自即日起至 9 月 7 日止至校務(學務)系統進行填報,核章後傳真至 03-8462776 。
(三)請款方式:1、縣屬國民中小學:因本( 101 )年度教科書補助款已編列於貴校預算內,請自行支應;若有不足則請另行函報請款。
2、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國民小學:請檢具收款收據、學生清冊、檢核表及廠商收據之黏貼憑證,辦理核撥。
二、因本( 101 )年度有關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係由教育部另案補助,相關請款及核銷方式將另行函知,為使作業便利,建請廠商收據分別開立,以免混淆。
三、本項補助本縣每位學生以補助 1 次為限,除有特殊情形之外(如專案安置學生),有關轉出轉入學生之教科書補助計算為下:
(一)轉出學生:已於原學校註冊並領有教科書者,不論轉入本縣或他縣市,其補助款由原學校請領。
(二)他縣市(或專案安置)轉入學生:補助其差異版本部分教科書款。
四、如遇系統學生數小於實際學生數則請各校自行手動修改,若有修正請於後上傳後再行列印,以使檔案正確。
五、有關學生數則以各校各年級實際學生數並扣除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學生計算之。
六、檢附藝能教科書及教科書不足款請撥統計表各一份,如有發生預算不足請款時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