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德教育》有關「101學年度教育部補助辦理品德教育推廣與深耕學校計畫」,教育部核定補助學校一覽表。
一、依據本府 101 年 9 月 5 日府教學字第 1010161959 號函辦理。
二、經費項目可編列「資料蒐集費」(3 萬元以下)。
三、本案業經教育部審查通過,核定補助經費詳如核定表,請依說明三進行計畫修正,並於 101 年 9 月 24 日(星期一)前將修正表件一式 2 份寄(送)至本府教育處,俾利彙整報部辦理撥款事宜。
四、請填列「101 學年度教育部補助辦理品德教育推廣與深耕學校計畫修正表件」(含:計畫簡表、預定執行經費表及計畫經費使用情形表),並請依下列說明檢視及修正計畫內容:
(一) 請明列「合作學校名稱」、「合作方式或計畫名稱」、「參與對象」及「預定參與人數」。
(二)有關經費編列,本次教育部補助經費以「預定執行經費表」所列 17 項經費項目為限,其餘經費請由本府(或學校)自籌款支應,並請依「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規定編列,相同經費項目請予合併臚列。
五、為了解各校執行及推動相關計畫之實際情形,教育部規劃辦理「101 年品德教育推廣與深耕學校分享暨種子團隊培訓活動」,時間為本(101)年 10 月 8 日(星期一)至 9 日(星期二),實施計畫已另函(本府 101 年 9 月 13 日府教學字第 1010167039 號函)通知,請案內學校務必派員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