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觀光公社為利臺韓學校國際教育旅行交流,修正協助「韓國國際教育交流學校」學校別暨交流時間變更案,請 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中部辦公室教中(三)字第 1010517820 號函辦理。
二、韓國觀光公社表示,因韓國境內高中升學壓力之國情,暨大力推廣各地方青少年交流之政策,並配合韓國國際教育旅行聯盟之規定,韓國觀光公社協助安排韓國教育學校交流時即日起更改為:
(一)首爾、江原道、京畿道地區:此區域可協助安排一所「高職專科」半日學校交流。
(二)釜山、大邱、慶州、光州、忠清道、慶尚道、全羅道地區:可協助安排一所學校全日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