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審會議】101年花蓮縣「小小眼睛大大世界」數位攝影比賽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 101.10.19 府教社 1010196927 號函辦理。
二、本活動共邀請五位知名攝影師、藝術設計系教授及藝術工作者擔任評審委員,委員身分均非本縣國中小校長、教師或教育處人員,以維持評審的公平性。
三、活動辦法中明訂作品畫素品質須為 300 萬畫素以上 JPEG 格式,雖有部份學校反應,為加快作品上傳速度,學生自行將照片尺寸縮小,未經指導老師確認就逕自投稿,造成上傳作品像素不足,希望能通融處理,但考量本活動辦法中已明確標示作品規格,為公平起見,避免爭議,評審委員一致認為應依簡章辦理,請小朋友及指導老師日後參與各項比賽時能多注意簡章說明事項。
四、因國中組與國小組收件數量差異極大,各組別及各類別獎項依「作品水準」可能從缺或予以調整,將於第二次評審會議中視各組作品成績,經評審討論後再做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