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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教育部補助高中職學校推動海外教育旅行經費審查原則」,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中職學校推動海外教育旅行經費審查原則」,請 查照。

一、 依據教育部中華民國 101 年 11 月 29 日部授教中(三)字第 1010520318C 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補助高中職學校推動海外教育旅行經費審查原則」修正規定及名稱,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 101 年 11 月 29 日以部授教中(三)字第 1010520318B 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 1 份。

三、本原則全文電子檔請於本部網站(http ://http://www.edu.tw/index.aspx)/法令規章/本部行政規則(標題摘要)下載。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呂佳怡
連絡電話: 03-8462860#228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2-11-29 16:00:00
最後修改: 2012-11-30 17:44:00
點閱數: 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