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師費差額及教保費請領系統自101年12月3日至12月10日開放,請私立幼兒園或幼稚園、托兒所上教保資訊系統,進行請領冊申請作業,完成後即可送件到教育處特教科。
1.請各私立幼托園所(幼兒園)儘速上網進行「導師費差額及教保費第 1 期經費(101 年度 1-9 月)」相關請領作業時程。
2.完成系統作業後,請園所檢具:
(1)經縣市政府審核通過之教師名冊。
(2)幼兒(稚)園教師或教保員加保勞保或健保之證明。【由園所提具 101 年 1 月至 9 月勞保投保繳費名單】
(3)請領清冊:請領教師或教保員確認帳戶及金額無誤後務必簽名。(帳戶或存摺影本請自行核對無誤)【每位請領人應附存摺影本】
(4)實際從事幼兒班級之教保工作之個人切結書。【每位請領都要切結書】
2.系統無法產生者,採以個案審查。請另以電話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