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
請各受補助學校務於12月25日(星期二)前塡妥「101學年度為達教師員額比課稅經費-提升員額方案人員1月份所需費用及年終獎金調查表(如附件1)」,詳如說明,請 查照。
一、依據本府 101 年 8 月 16 日府教學字第 1010151235 號函及本府 TE1010004312 號簽准案辦理。
二、本案係以中央專案經費來源規劃,前經補助本縣明禮國小等 25 校 101 年 8-12 月代理(課)教師經費,總計補助經費 373 萬 3,268 元整(附件 2 ),先予敘明。截至 12 月 21 日前,本府已多次函請教育部專案補助 102 年度經費,惟尚未獲允。為維持校務運作順暢,保障學生權益,請各受補助學校務於 12 月 25 日(星期二)前塡報聘任旨揭人員 102 年 1 月所需經費及年終獎金費用,以電子檔案方式或傳真方式傳送調查表(電子信箱 mei0822@nt.hl.gov.tw ;傳真 8462775 ),並請來電確認(電話: 03-8462860 分機 229 ,曾小姐)。俾憑本府於中央經費尚未核定前,先行統籌規劃,籌措財源並妥善研擬相關配套措施。
三、續請各校協助與本案聘任人員溝通協調,本府將賡續積極爭取中央補助經費或研擬相關因應措施。
四、另為配合本府主計處憑證收受(夾預算登記本)101 年度即將終了之各項教育經費撥款收件日至 101 年 12 月 28 日截止,請本案各受補助學校於 101 年 12 月 26 日前依簡化流程方式核結 101 年 8-12 月經費,俾憑辦理核銷作業,併予敘明。
【本計畫補助學校:花蓮縣花蓮市明禮國民小學、花蓮縣花蓮市明義國民小學、花蓮縣花蓮市明廉國民小學、花蓮縣花蓮市明恥國民小學、花蓮縣花蓮市中正國民小學、花蓮縣花蓮市復興國民小學、花蓮縣花蓮市中華國民小學、花蓮縣花蓮市忠孝國民小學、花蓮縣花蓮市鑄強國民小學、花蓮縣新城鄉新城國民小學、花蓮縣新城鄉北埔國民小學、花蓮縣吉安鄉吉安國民小學、花蓮縣吉安鄉宜昌國民小學、花蓮縣吉安鄉北昌國民小學、花蓮縣吉安鄉稻香國民小學、花蓮縣吉安鄉化仁國民小學、花蓮縣吉安鄉太昌國民小學、花蓮縣鳳林鎮鳳林國民小學、花蓮縣光復鄉光復國民小學、花蓮縣光復鄉大進國民小學、花蓮縣瑞穗鄉瑞穗國民小學、花蓮縣玉里鎮玉里國民小學、花蓮縣玉里鎮中城國民小學、花蓮縣富里鄉富里國民小學、花蓮縣花蓮市中原國民小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