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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次公告】辦理「101年9至12月特殊教育巡迴輔導教師交通費」經費核銷之學校,若有經費結餘款請以財政收支系統繳回,請勿再以支票繳回並且儘快辦理經費核銷,謝謝合作。

一、依據 101 年 8 月 1 日府教國字第 1010133384 號函辦理。

二、各校會計人員不諳財政收支系統操作,請逕洽本府主計處。

三、檢附財政收支系統操作流程表,僅供參考。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教科
發布者: 吳家銘
連絡電話: 03-8462860#261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13-01-14 16:00:00
最後修改: 2013-01-15 11:06:00
點閱數: 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