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教育部校安中心電子公佈欄之「2012-12-19─校園安全─各級學校102年寒假學生活動安全預防宣導注意事項」,請各校專責人員撥冗上線完成點閱工作,並通知相關人員。
壹、轉載校安中心電子公佈欄之「2012-12-19─校園安全─各級學校 102 年寒假學生活動安全預防宣導注意事項」內容:
一、為維護學生假期安全,請各級學校利用集會加強宣導寒假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並鼓勵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增進學生健全身心發展,降低意外事件發生機率。
二、各級學校於 102 年 1 月 7 日(星期一)前,將寒假期間學生參加 2 日(含)以上戶外活動情形,至本部校安中心網頁(
http://csrc.edu.tw/)『表報作業』選項,填報『各級學校戶外活動登錄系統』,以利本部查察列管。
三、各級學校若獲知學生發生意外事件時,請確依本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按事件等級(區分甲、乙、丙級)通報。遇緊急重大事件請以電話通報本部校安中心,校安中心有專責值勤人員實施 24 小時服務,專線電話:( 02 ) 33437855 、 33437856 ,傳真:( 02 ) 33437920 。
貳、尚未點閱學校(國中 8 所,國小 24 所),務請配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