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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辦理「101學年度第1學期國民小學兒童課後照顧身心障礙學生專班」經費核銷之學校,成果報告內容務必檢附本案實施計畫〈含課表〉、成果照片、老師上課簽到表、學生點名表等,並請於經費執行完畢後20日內檢具結報表1式2份及成果報告報府辦理經費核銷。

一、依據本府 101 年 8 月 22 日府教特字第 1010150895 號函辦理。

二、請於經費執行完畢後 20 日內檢具經費結報表 1 式 2 份及成果報告紙本及電子檔各 1 份報府

辦理經費核銷。

三、成果報告電子檔可以電子郵件傳送至 eric.333@hotmail.com 或製作成光碟片皆可。

四、經費結報表 1 式 2 份,請詳列經費項目,請勿以「兒童課後照顧身心障礙學生專班經費

$00000」單一經費項目「一筆勾銷」結報。

五、成果報告內容務必檢附本案實施計畫〈含課表〉、成果照片、老師上課簽到表、學生點

名表等,如有教學日誌、回饋單亦請附上,謝謝合作。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教科
發布者: 吳家銘
連絡電話: 03-8462860#261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13-01-20 16:00:00
最後修改: 2013-01-21 10:26:00
點閱數: 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