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101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請查收並於102年3月15日前於公開場合頒予各受助學生,請 查照。
一、依據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102 年 2 月 8 日臺中大學進修字第 1020860032 號函辦理。
二、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核定本縣申請國中 26 所學校、國小 99 所學校、國立花蓮啟智學校等計 126 所學校,受助學生人數計 3061 人次,核定助學金總金額為新台幣捌佰陸拾萬元整,詳如附件統計表。
三、各校助學金由本校農會公庫(鳳榮地區農會)於 102 年 2 月 23 日以匯款方式逕行撥入各校代理公庫銀行專戶帳號項下,請各校主(會)計人員於接獲公庫助學金款項入庫回單後,速與業務承辦教師核實助學金金額,以利後續助學金查核作業。
四、請各校業務承辦人於助學金發放後,於助學金網路申報網站上點選「核撥助學金給學生已完成確認」按鈕,俾便本校辦理助學金結案作業。
五、務請學校於期日內轉發本助學金予當事人。
六、各校核發完畢請在申報網站上點選核發確認。
七、因學校公文交換系統有些問題,若學校未收到轉發公文請電見晴國小蔡孟肯幹事 03-8771574#14 補發紙本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