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01學年度第2學期5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相關申請附件,請依說明辦理。
一、依據本府 102 年 2 月 23 日府教特字第 1020034292 號函辦理。
二、邇來時有幼兒園來電詢問有關 101 學年度第 2 學期 5 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相關申請附件(如:經濟弱勢加額申請表等),本府業於 102 年 2 月 23 日府教特字第 1020034292 號函說明四中敘明:「旨揭補助注意事項及辦理旨揭補助申請附件已上傳至全國幼生管理系統之公告開放區-補助文件下載,請各公私立幼兒園逕行參閱下載。」
三、另有老師提醒有關「花蓮縣 5 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就學補助申請作業檢核表」中(二)經濟弱勢加額補助: 3-4.101 年度低收入戶證明或 101 年度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依請領清冊名單排列,並於右上角註明編號)。年度有誤,現已修正為: 3-4.102 年度低收入戶證明或 102 年度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依請領清冊名單排列,並於右上角註明編號)並重新上傳。請各位老師協助修正,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