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102年度提升國小教師員額(2688)補助方案(102年3月-6月)」各校補助經費表1份,請依說明規定辦理請款事宜,請 查照。
提醒:
1 、請掣附件調查表中「102 年度第 1 期經費(3-6 月)」欄經費,本欄特別以反黑方式處理,請各校依核定金額辦理,於 3 月 27 前「送達」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
2 、電子公文已送發文,文號:本府 102 年 3 月 22 日府教學字第 1020053250 號函。
3 、因有部分學校核結延遲,遲遲無法向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請款,本案已先行由縣預算墊付,爰請各校承辦人員勿再延遲辦理,以免影響進用人員權益。
4 、 3 月 28 日上午 10 時統一公告未送達收款收據之學校,倘有送達中或其他因素致使未送達之學校,請於 3 月 28 日 9 時前先行告知。
5 、本案係調查各校進用人員 101 年度年終獎金+102 年 1-6 月薪資,倘有不足款項之學校,請將不足款項併同結算至 6 月,並於 102 年 6 月 3 日前將款項需求報府辦理撥付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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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 101 年 12 月 24 日臺國(四)字第 1010221164 號函辦理。
二、 102 年度 3-6 月經費計需 1,630 萬 3,543 元整(計算方式詳如核定表),擬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本縣辦理「102 年度增置國小教師員額計畫」第 1 期經費支應,列於本府 102 年度「國民小學教育計畫-中央政府補助國民小學教育經費-補(協)助政府機關(構)」項下支應,會計子目代號 CC2004 ,請各校依核定表中之金額掣據請款,並於 3 月 27 日(星期三)前以免備文方式送達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俾憑撥款。
三、另為符合計畫內容,本經費依地方教育發展基金執行流程簡化方案相關規定辦理,並於 102 年 6 月 7 日前檢具收支結報表一式 2 份辦理核結(原始憑證留校備查),若有結餘則請以支出收回繳款書辦理解繳作業,繳款書影本併同結報表送本府教育處辦理核銷。
四、本經費之核銷,將影響本府向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請撥第 2 期款進度,為維護下半年度相關進用人員之權益,務請依限辦理核銷,以使經費請撥順利,併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