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急件!】有關101年度課稅配套措施方案調增導師費之結報內容,經查核後發現部分學校有誤,請依附件檔表內備註說明進行修正。
有關 101 年度課稅配套措施方案調增導師費之結報內容,經查核後發現部分學校有誤,請依附件檔表內備註說明進行修正並於 102 年 4 月 16 日(星期二)下班前將修正後之結報表核章後儘速送交本府教育處學管科。(辛金玉小姐收;暫代理徐志宏老師)
一、有關本府前次公告之導師費核定數,部分學校有誤致結報錯誤,造成不便,為此先予致歉。
二、因本案補助經費導師費之設算,係以 100 及 101 學年度之核定班級數為設算基礎,因此,除因增減班及代理教師擔任導師等因素,致使產生不足或剩餘外,餘實支數應與核定數相同。
三、請剩餘過多之學校再次查明是否有應支而未支之調增導師費,如特教資源班、巡迴班等。
四、如因增減班造成經費不足之學校,請自行將核定數修正至與實支數相等,其餘需修正結報表之學校,請留意核定數須與本表相符。
五、以上事項請各校務必配合辦理,使本府對教育部之結算作業順利進行。
六、需再次審視前次結報表並修正重送結報表一式 2 份之學校名單如下:
國中部分:富里國中 (以上 1 校)
國小部分:富源國小 (以上 1 校)
※請以上學校務必於期限內依公告附件知各期核定金額修正,倘若為本府核定數不足,請依上述說明四修正。其餘學校若有結餘者,亦可再次查明實支數是否正確,若正確則不必再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