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技藝教育》有關補助101學年度第2學期國中技藝教育課程開班經費(會計子目為CC2033),請下列學校掣據寄(送)到府,俾憑辦理撥款作業。
一、依據本府 102 年 4 月 9 日府教學字第 1020061630 號函辦理。
二、本案請依「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生涯發展教育及國中技藝教育相關經費作業原則」辦理,詳如附件 1 。
三、各校分配數如附件 2 。
四、請尚未將收款收據寄(送)到府之學校(自強國中、富里國中、四維高中、中華工商、花蓮高商及花蓮高工),儘快辦理,俾憑辦理撥款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