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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本縣「102年度十二年國教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計畫-國中藝術與人文領域輔導團到校輔導訪視服務實施計畫(花崗國中、自強國中場次)」,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 查照。

一、依據本縣 102 年度十二年國教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計畫辦理。
二、到校服務時間: 102 年 4 月 26 日(詳如附件計畫)
三、到校服務學校:花崗國中、自強國中
四、參加成員:
 (一)各校代表:
  1、受訪學校藝術與人文領域任課教師(含配課、鐘點教師)及有意願的教師。
  2、鄰近國中藝術與人文領域召集人。
  3、本縣藝術與人文領域教學教師及有意願的教師。
 (二)訪視服務委員:花蓮縣藝術與人文領域國教輔導團國中組成員。
五、本府同意核予輔導團成員公(差)假、課務排代方式參加旨揭活動,交通費、膳雜費及代課費由教育部補助本縣國教輔導團經費項下支應,文諒達。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國教輔導團
發布者: 李淑婷
連絡電話: 03-8462860#523
傳真號碼: 03-8572660
公告時間: 2013-04-21 16:00:00
最後修改: 2013-04-22 12:48:00
點閱數: 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