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花蓮縣國民中小學執行101年度教育優先區計畫實施成效管考計畫書面考核審查結果。
一、有關成效管考計畫書面考核之敘獎,第一部分「運作機制與經費執行情形」成績甲等( 8 分)以上者,第二部分各補助項目獲優等時才得以獎勵。
二、經由本縣審查委員於 102/4/25-102/4/29 之線上審查,審查結果說明如下:
(一)五項優等學校:吉安國小、港口國小等 2 校。
(二)四項優等學校:水璉國小、樂合國小、高寮國小等 3 校。
(三)三項優等學校:鳳仁國小、豐濱國小、觀音國小、紅葉國小、西寶國小等 5 校。
(四)二項優等學校:新城國小、化仁國小、豐山國小、溪口國小、光復國小、新社國小、崇德國小、水源國小、卓樂國小等 9 校。
二、請上述學校依據「花蓮縣國民中小學執行 101 年度教育優先區計畫實施成效管考計畫」獎勵額度,於 102 年 5 月 24 日前將核章後之建議敘獎名單逕送本府教育處國教科彙辦。
三、請接受各書面考核學校逕至填報網站查詢審查結果,若因附件檔未上傳(或未傳成功)而導致佐證資料不足,得於 5 月 2 日下班前再次上傳佐證資料或自評說明,審查委員將再次檢視資料,若達考核指標者將酌予增加分數,惟不列入獎勵標準。
四、為求各校資料免於外流,務請各校自行修改密碼,以確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