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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據本府消防局 102 年 3 月 13 日府消管字第 1020043695 號來函。
2.請本縣所屬各級學校落實掌握當地災害潛勢特性,並將其減災、整備及應變措施納入本身「校園災害防救計畫」與「防災教育實施計畫」之中。
3.另鑑於颱洪防汛期將屆,請預先採取防範措施,並加強辦理各項減災整備工作。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國教科
發布者: 游彥中
連絡電話: 03-8462860#303
傳真號碼: 03-8462782
公告時間: 2013-06-07 16:00:00
最後修改: 2013-06-08 23:54:00
點閱數: 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