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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國教署為落實補救教學之實施,102年度已將全國分北、中、南、東四區,由抽訪小組不定時抽訪學校補救教學實施成效,請學校切勿將補救教學與第八節之課後輔導合併辦理,如說明,請 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教署 102 年 4 月 16 日召開之「102 年度第 1 次全國教育局(處)學管科(課、股)長會議」會議紀錄辦理。

二、教育部國教署為落實補救教學之實施,本( 102 )年度將實施三級管考輔導,由中央、地方、學校分層負責,確實督導考核;全國分北、中、南、東四區抽訪小組不定時抽訪補救教學實施成效;掌握各校提報率、施測率、入班率、進步率及結案回班率,提供輔導與協助;期由六方合力協作,親、師、生、學校、地方、中央六方攜手協力,落實檢核成效。

三、 101 學年度全國國中小在國、英、數 3 科平均提報率為 31.15%,惟國中提報率仍偏低。為確保學生之接受補救教學之權益,爰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本權責督導所屬國中小確實提報學生上線參加篩選測驗。

四、另依國教署實地訪視結果,部分縣市將補救教學與第八節課後輔導合併辦理,與補救教學實施方案規定應採 6~12 人之小班制不符,除不符相關規定外,亦嚴重侵害學習落後學生權益,爰本府將不定期請督學到校抽訪督導。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陳宥達
連絡電話: 8462860#233/0978-515631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3-06-12 16:00:00
最後修改: 2013-06-13 12: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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