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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 【急件!重要填報】請以下1校依附件內容填具【101年度課稅減課減授時數鐘點費運用情形及教師實際授課數調查表】

尚未填報且傳送資料學校如下:
請以下學校最遲於 102 年 6 月 14 日中午前填送至承辦人信箱

壽豐國小

重要提醒:填報時請注意:若有問題請先瀏覽最下方 Q&A
只要依規定課稅減課經費之普通班(編制 1.55)、編制人數為 2 人的藝才班、體育班、特教班等班級,皆列為調查,所給電子檔僅計算普通班,請有以上編制學校請自行調整班級數與編制數。

※目前先調查本縣公立國小部分※
'本調查表最遲於 102 年 6 月 13 日下班前前 email 至承辦人電子郵件信箱 sjh5217@nt.hl.gov.tw


填表說明:

1. 請 貴校承辦老師下載附件 excel 檔案,依照學校課稅減課釋放出節數,填具
鐘點費運用情形,含聘代理、兼代課、校內教師超鐘點回兼節數與人數於貴校欄位(藍色欄位部分)。

2. 另請填具 貴校教師實際授課數於表內(黃色欄位部分)。

3. 以上請確實依據 貴校情形填寫,範例僅供參考。(填報結果 G 欄數字=I+K+M 三欄總合)

4. 請依據學校欄位填寫後另存檔案,檔名統一為:○○國小-課稅減課鐘點費運用調查表,並逕將電子檔寄至學管科承辦人徐志宏老師信箱 sjh5217@nt.hl.gov.tw

注意:填具後另存新檔的檔名一定要依照說明 4,將校名填上。

常見學校詢問問題 Q&A

有關 6 月 13 日前需回報之課稅調查表,常見問題回覆如下,敬請參酌,謝謝。

問題 1 :填表是 101 年度還是學年度,沒有國中嗎?
回答 1 :以 101 學年度目前下學期的資料為填列時間點,本次僅先調查國小。

問題 2 :是否只調查普通班?
回答 2 :是,依規定課稅減課經費僅用於普通班(編制 1.55),編制人數為 2 人的藝才班、體育班、特教班等班級,因此僅調查普通班


問題 3 :教師實際授課情形如果有代理老師是導師是否填入?或是以編制內為主?
回答 3 :不分身份別,只要是導師(不分正式教師或代理老師)均需填入,本表調查的是全校現有教師

問題 4 :多重身份,如導師兼午餐祕書如何填寫?'
回答 4 :小校較有此情形,導師兼午餐祕書者,請以填入導師欄位為主。

問題 5 :本次調查減授節數是以年為單位?月?或週為單位?
回答 5 :是以週為計算單位

問題 6 :課稅減課減授時數鐘點費運用情形」那個欄位的代理代課教師之「授課總節數」是指減課的總節數(ex.2 節 4 節...)或是減課後授課總節數(16 節,20 節......)呢?
回答 6 :課稅減課減授時數鐘點費運用情形」那個欄位的代理代課教師之「授課總節數」是指用課稅減課的錢聘任的代理或代課教師,所上的課的合計。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徐志宏
連絡電話: 03-8462860#226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3-06-13 16:00:00
最後修改: 2013-06-14 14:24:00
點閱數: 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