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47597

公告 轉知 【公告】轉知中華民國紅十字會辦理102年度駕駛人員急救天使訓練計畫。

(發文字號: 102 年 6 月 24 日府教特字第 1020109713 號函)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2 年 6 月 13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20057100 號函暨教育部 102 年 6 月 7 日臺教社(一)字第 1020085902 號函辦理。

二、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30 條第 3 項規定:幼兒園新進用之駕駛人及隨車人員,應於任職前最近一年內接受基本救命術訓練八小時以上;任職後每二年應接受基本救命術訓練八小時以上、交通安全相關課程三小時以上及緊急救護情境演習一次以上。

三、依「學生交通車管理辦法」第 15 條規定:駕駛人員與隨車人員應每年固定參加交通安全講習。

四、請各園所如需辦理交通安全教育活動研習者,逕洽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之各分、支會協調支援,並管制園所駕駛人及隨身人員依規定參加講習。

五、附件為急救與道路安全「駕駛人員急救天使訓練班」訓練計畫、紅十字會辦理駕駛人員急救訓練連絡電話地址一覽表、課程表及急救天使訓練班簡章,請各園所逕行下載。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教科
發布者: 姜汝音
連絡電話: 03-8462860#259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13-06-23 16:00:00
最後修改: 2013-06-24 10:08:00
點閱數: 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