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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審查第二次公告】急!請以下學校務必於8月27日(星期二)下午5時30分前依線上審查意見修正「102學年度課程計畫」完畢並上傳。

說明:請依委員意見修正(修改後可致電國輔團陳雲蘭老師確認通過准予備查)
1 、光華國小:彈性學習節數規劃表( 3-2 )性別平等教育節數不足,每學期至少4小時,每學年需8小時
2 、吉安國中:家長同意書 (有非學習節數者需附)、學校作息時間表(3-5)
3 、國福國小:全校年級學習節數總表( 3-1 )未依 3-1 表格式,請修正、「1.各年級各領域課程進度已補列完整。 2.表格格式未更新(彈性課程一欄今年已刪除)。」
4 、北昌國小:學校行事曆(3-4)第二學期行事曆未安排法定課程
5 、萬寧國小:家長同意書檔案為 102 學年行事曆、學校作息時間表(3-5)、學校重大活動欄位有超過半數欄位未填
6 、自強國中: 9-2 資料為 100 學年度「藝能及活動課程配課教師進行教學活動配套計畫與措施」、法令規定課程.需於彈性或空白課程中呈現.性侵害防治課程計畫未呈現.只呈現 8 年級綜合領域輔導活動科課程設計.」、性侵害防治課程不能融入綜合領域課程實施時間請說明性別平等教育課程請標示實施時間
7 、高寮國小: 7-1 檢附綜合自編之學校特色課程計畫。 8-1 未檢附彈性時數之學校特色教學計畫。」
8 、源城國小: 8-1 彈性節數自編在地課程能力指標不符合。(如一、二年級計劃表中未說明是哪一個領域或議題的指標,指標第二碼大多是 2 、 3 ,不屬於低年段能力指標)
9 、東里國中:家庭教育課程節數不夠、學校本位課程未清楚呈現實施內涵
10 、西寶國小:法令規定課程僅呈現行事曆,建議依規定格式進行設計
11 、化仁國中:性侵害防治課程不能融入其他領域來作教學
12 、春日國小:議題融入課程、實施年級之彈性學習節數課程計畫( 8-1 )
13 、平和國中:「不合規定時數.性侵害防治課程每學年 4 小時.性別平等教育課程每學年 8 小時」、「性別平等教育課程沒有呈現家庭教育課程沒有明確的實施時間環境教育課程沒有明確的實施時間」、「未檢附特教宣導課程」
14 、南平中學: 9-2 為課程計畫檢核表,非課程審查機制.」、「法令課程未標明實施的明確時間」
15 、大榮國小: 4-1 表更換版本未附紀錄與計畫。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國教輔導團
發布者: 陳雲蘭
連絡電話: 8462860#522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3-08-26 16:00:00
最後修改: 2013-08-27 17:47:00
點閱數: 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