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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法院訴訟輔導科為民服務實施要點」、「法院便民禮民實施要點」及「教育部
102 年度學生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作業計畫暨地方政府及各級學校辦理事項工
作手冊」辦理。
二、目標:
(一)充實教師相關法律知識,以教師為法學種子老師,揭示少年易觸犯之非行行為態樣,教
導學生應如何避免觸法,灌輸學生正確的法治觀念。
(二)增進教師法律知能,建立教師正確法律觀念,提升訓輔與教學品質。
(三)使教師瞭解校園管教、輔導權責及可能觸法的行為及其罰則。
三、主辦單位: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四、承辦單位:
(一)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承辦北區場次)
(二)花蓮縣立光復國民中學(承辦中區場次)
(三)花蓮縣玉里鎮玉里國民小學(承辦南區場次)
五、辦理地點與時間:
(一)北區場次(花蓮市、吉安鄉、新城鄉、秀林鄉、壽豐鄉、豐濱鄉):臺灣花蓮地方
法院(花蓮市府前路 15 號); 102 年 9 月 11 日(星期三)下午 13 : 30
(二)中區場次(鳳林鎮、光復鄉、瑞穗鄉、萬榮鄉):光復國中; 102 年 9 月 18 日(星期
三)下午 13 : 30
(三)南區場次(玉里鎮、富里鄉、卓溪鄉):玉里國小; 102 年 9 月 25 日(星期三)下午
13 : 30
六、研習對象:本縣國中小學學務人員(主任或組長),每校務必至少派 1 名參加,其他教
師則自由報名參加。
七、研習人數:每場次約 70 名。
八、課程內容:如檔案附件
九、報名方式:北區場次請於年 9 月 9 日(星期一)、中區場次請於 9 月 16 日(星期一)、南區
場次請於 9 月 23 日(星期一)前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
(http://inservice.edu.tw/)線上報名。
十、參加研習人員本府同意核予公(差)假登記,每場次核發 3 小時研習時數。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游彥中
連絡電話: 03-8462860#235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3-09-01 16:00:00
最後修改: 2013-09-02 23:40:00
點閱數: 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