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國教署 102.8.19 臺教國暑字第 1020078572 號來函辦理。
二、抽測對象:本縣所屬公私立國中一、二、三年級及國小五、六年級。
三、抽測方式:以整班施測且不記名為原則,抽測班級數如下:
(一) 61 班以上學校:國中每年級及國小五、六年級各 3 班。
(二) 31 班至 60 班學校:國中每年級及國小五、六年級各 2 班。
(三) 30 班以下學校:國中每年級及國小五、六年級各 1 班。
四、請於 102 年 9 月 23 日前完成問題調查,並將結果逕上教育處線上填報系統【ID : 2263 號】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