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空間安全檢核★請各校於每月20日起至月底前至「花蓮縣防災教育深耕網」完成填報作業。
「花蓮縣防災教育深耕網」校園空間安全檢核填報作業說明:
一、校園建築檢核
說明 1.各校於每月 20 日起至月底前完成表 2-1 項目之檢核,並經校長簽核後,依據結果,依照「完全符合」、「學校可自行處理」及「學校無法自行處理」三個選項填報。
說明 2.針對校園建築安全議題有待改進事項,經費在學校附屬單位預算額度內,建請優先使用並改善,防災網頁選項請點選「學校可自行處理」;經費超過學校預算部分,則點選「有待改進事項」,同時上傳「「計畫書與自評表」檔案,相關修繕經費申請事宜,請依行政程序備妥相關文件函報花蓮縣政府教育處審查。
說明 3.配合校園建築檢核及消防安全檢核,學校每學期必須召開期初及期末校舍安全檢核會議;會議資料請登錄於「會議與研習」處。
說明 4.檢核表紙本請各校「務必留存以備教育視導檢核。
二、消防安全檢核
說明 1.各校於每月 20 日起至月底前完成表 2-2 項目之檢核,並經校長簽核後,依據結果,依照「完全符合」、「學校可自行處理」及「學校無法自行處理」三個選項填報。
說明 2.針對消防安全議題有待改進事項,經費在學校附屬單位預算額度內,建請優先使用並改善,防災網頁選項請點選「學校可自行處理」;經費超過學校預算部分,則點選「有待改進事項」,同時上傳「消防安全設備改善概算書」檔案,相關修繕經費申請事宜,請依行政程序備妥相關文件函報花蓮縣政府教育處審查。
說明 3.配合校園建築檢核及消防安全檢核,學校每學期必須召開期初及期末校舍安全檢核會議;會議資料請登錄於「會議與研習」處。
說明 4.檢核表紙本請各校務必留存以備教育視導檢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