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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災公告★教育部校安中心菲特颱風第三號整備通報,請各校於今日(10/5)下午8時前配合辦理完成。

教育部校安中心菲特颱風第三號通報 102 年 10 月 5 日 15 時 20 分

一、菲特颱風最新動態如下:
(一)中央氣象局已於 102 年 10 月 5 日下午 2 時 30 分發佈菲特颱風海上陸上颱風警報,根據最新資料(10 月 5 日 14 時 30 分)顯示,菲特颱風目前在臺北的東方約 550 公里之海面上,以每小時 18 公里速度,向西北西進行,暴風圈正逐漸向臺灣東部海面接近,對基隆、新北、臺北及宜蘭地區將構成威脅。
(二)受颱風外圍環流影響,今(5)日下午起至明( 6 )日下午,基隆北海岸、北部及東北部山區有大豪雨或超大豪雨,中部山區有局部豪雨或大豪雨,中部以北、東北部、東部地區及南部山區有局部性大雨或豪雨,請注意防範坍方、落石、土石流及山洪暴發,低窪地區請慎防淹水。超大豪雨:臺北市、新北市、宜蘭縣,大豪雨:桃園縣、新竹縣、苗栗縣、臺中市、南投縣。

二、各級學校(單位)、館所如有施工中之工地,應要求承包商務必做好防豪雨措施,並完成排水系統檢查,避免因水流阻塞而倒灌,造成淹水災情。

三、各級學校(單位)、館所若位在土石流潛勢區內,務必將位於地勢較低之相關設備、器材、物品調整與配置於建築物二樓以上空間,以維校園安全,並作最有效之防範措施,使災害減至最低。

四、各級學校(單位)與館所值勤人員應堅守崗位,謹慎防範與應變,並主動掌握颱風最新動態及隨時點閱教育部校安中心所公告之重要訊息訊息,依公告內容規定辦理各項緊急應變工作。

五、遇有災情發生時,各級學校(單位)與館所對於災害的搶救與復原相關工作,應以確保人員安全無虞的情況下,主動積極協調應處,並掌握校園及師生受災狀況,主動向本縣教育處、地方救災單位、災害應變中心及教育部校安中心提出救援申請與通報。

六、請各校(館所)加強防颱整備、應變,並隨時點閱教育部校安中心最新消息,若有災損及停課情形,請利用教育部校安中心網頁「表報作業」-「教育部天然災害災損及停課通報系統」完成通報,以利教育部及本處掌握最新災損及停課情形;另請學校針對受災狀況及嚴重程度,於系統中「主政單位處理情形」欄位中註記相關指導與協處事項。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國教科
發布者: 蕭文乾
連絡電話: 03-8462860#303
傳真號碼: 03-8462782
公告時間: 2013-10-04 16:00:00
最後修改: 2013-10-05 16: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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