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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團公告】有關103年度國教輔導團計畫,請於10月20日上傳國教社群網各學習領域 / 議題工作坊。

1.各學習領域/議題輔導團計畫撰寫完畢後,請自行上傳到各學習領域/議題工作坊,俾利中央團給予諮詢意見,請務必在 102 年 10 月 20 日前上傳完畢。

路徑:例如
*語文學習領域國語文>資源分享區>103 年度精進輔導團計畫>縣市計畫上傳(計畫上傳檔案請務必註明縣市別,例如 01 新北市)
*語文學習領域國語文>資源分享區>103 年度精進輔導團計畫>輔導群/中央團諮詢意見(意見回饋後將上傳到此資料夾,以供縣市參考)

(縣市別: 01 新北市、 02 臺北市、 03 臺中市、 04 臺南市、 05 高雄市、 06 宜蘭縣、 07 桃園縣、 08 新竹縣、 09 苗栗縣、 10 彰化縣、 11 南投縣、 12 雲林縣、 13 嘉義縣、 14 屏東縣、 15 臺東縣、 16 花蓮縣、 17 澎湖縣、 18 基隆市、 19 新竹市、 20 嘉義市、 21 金門縣、 22 連江縣)

附件 / 103 年度輔導團整體運作規劃說明與自評表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國教輔導團
發布者: 李淑婷
連絡電話: 03-8462860#523
傳真號碼: 03-8572660
公告時間: 2013-10-08 16:00:00
最後修改: 2013-10-09 10:41:00
點閱數: 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