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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公立附設幼兒園請務必一定要看

一.依據:依據花蓮縣政府 102 年 10 月 28 日府教體字第 1020195676 號函辦理。

二.請公立國小附設幼兒園做好每日食材之合格來源證明.每日進或單與驗收紀錄.留樣及留存完整紀錄。

三.公立國小附設幼兒園廚工準備上午及下午點心及午餐之食材及油品採買請務必留意。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教科
發布者: 羅霈衫
連絡電話: 03-8462860*257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13-11-06 16:00:00
最後修改: 2013-11-07 17:42:00
點閱數: 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