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
檢送各校所填報[已取得補救教學8小時研習現職教師人數調查表]與[各校編制數]比對表,請各校再次確認,詳如說明,請 查照
1.請詳閱附件 1 後,若需修改請至線上填報 2465 號修改[已取得補救教學 8 小時研習現職教師人數調查表].
2. **課程代碼請教師於教師進修網'個人報名紀錄'查閱即可**
3.附件 2--[花蓮縣○○國民○學 補救教學增能研習參加人數統計表]--只需填報[貴校教師
員額編制總人數]內之研習情況,非編制內教師請勿填報.
非現職部分亦只填報[有擔任補救教學教學人員]即可.無[擔任補救教學教學人員]亦請勿填報.
4.研習時數統計只針對附件 2-分頁四-課程架構之課程時數統計即可.無需將相關補救教學研習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