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注意!結報截止日只剩3天★】教育部補助101年暨102年服務學習計畫經費核銷與成果資料送府事宜
1.本計畫依規定須於 102 年 12 月 31 日前執行完畢,並辦理經費核銷與成果資料送府。
2.經費結報表中教育處核定函日期文號: 101 年 9 月 17 日府教學字第 1010169272 號函。
3.本計畫為教育部代收代付方式辦理,執行後如有結餘款請開立支票繳回。
4.請本次申辦學校富源國小、富源國中、國風國中、西寶國小及宜昌國小,準備經費結報及成果資料各 1 式 2 份(連同結餘款支票),並於 103 年 1 月 10 日前送府彙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