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學籍系統] 102學年成績處理修改說明
1. 依據成績評量補充辦法規定,做以下修改:
(1)出缺席不計分(只記錄)。
(2)日常生活表現(基本分 80)之功能取消。
(3)獎懲(記功/過)只記錄,不計分。
(4)學籍卡貼條,日常生活欄位(等第/分數)全部印出"--"
2. 成績系統中,分數計算全部以小數點 2 位進行運算與顯示(過去只顯示進位後的數值), 4 捨 5 入。
3. 因適逢有其他專責業務執行中,若有問題, 1/13-1/14 可以撥打 8324308#511 找劉安峯老師,其餘時間請盡量以 E-Mail 方式聯繫,我會盡快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