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速件*國中:宜昌 ; 國小:明廉/宜昌/鳳林/康樂/嘉里。核定增加補助 貴校辦理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2年補救教學實施方案」經費,請於文到1週內掣據報府核撥(免備文),請 查照。
文號:府教學字第 1030012222 號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2 年 11 月 27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20120963 號函暨本府 102 年 12 月 16 日府教學字第 1020220400 號函辦理。
二、會計子目代號分別為
(一)子計畫一:一般學習扶助方案-CC2055
(二)子計畫二:特殊地區學習扶助方案-CC2056
三、核定增加補助金額如下:
(一)子計畫一:一般學習扶助方案
1、宜昌國中 9 萬 3,100 元整
2、明廉國小 1 萬 8,220 元整
3、宜昌國小 8 萬 2,947 元整
4、鳳林國小 2 萬 5,596 元整
(二)子計畫二:特殊地區學習扶助方案
1、康樂國小 4,058 元整
2、嘉里國小 1 萬 4,960 元整
四、核銷及其他應注意事項請參閱本府 102 年 5 月 30 日府教學字第 1020099507 號暨 102 年 11 月 22 日府教學字第 1020216515 號函(諒達)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