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51699

一、 102 學年度第 2 學期友善校園週辦理執行期程:開學後第一週。
二、辦理內容參考(依據教育部全國各級學校推動友善校園週活動規劃有關中小學校辦理事項):
(一)落實學校防制校園霸凌基本作為:
訂定防制校園霸凌執行計畫,成立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設立學校投訴電話、信箱或 e-mail 及提供教師電話、 e-mail 給學生,以即時協處。全面加強學校老師、學生及學生家長教育宣導工作,並運用學校會議、研討會、班會、正式課程、空白課程、親師會等各項活動相關集會,辦理法治教育、品德教育、人權教育、生命教育及性別平等教育等相關專題宣導,增強教師、學生及家長對於防制校園霸凌、防制黑幫及反毒等之辨識防範與處理知能,以確保校園安全,並推動下列活動:
(二)校長親自宣導:
校長於每學期開學第一週之「友善校園週」,親自對全校師生宣導友善校園週之意義與作為,就「防制校園霸凌學校相關人員應有之作為」、「禁止體罰、輔導管教配套措施對照表及架構」、「教師輔導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及須知」及「教育部推動校園正向管教工作」實施宣導,並進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落實教師輔導管教應辦事項檢核表」之自我檢核。
(三)舉辦各類型活動:
各級學校在辦理各項活動與宣導時,應以:「我被霸凌怎麼辦及我霸凌別人會怎樣」、「恐嚇、暴力危害校園我不怕」及「毒品我不要」等為主題,選擇適合學校的辦理方式如:班會討論、角色扮演、好人站出來、徵文、創意書卡、四格漫畫、海報、班級壁報、繪畫、繪本、書法、演講、話劇、熱舞、好話大聲公及法律知識大會考等活動,發揮各項創意活動,讓學生心靈感動、身體行動,以擴大宣導與促進師生認知與參與。
(四)結合校內外資源:
辦理友善校園週時,學校可結合社區團體、機關、民間社團及各項社會資源共同推動辦理。
(五)反霸凌總動員:
鼓勵全校教職員生於友善校園週張貼「反霸凌 LOGO」海報、貼紙或展示其他標誌等方式,宣示反霸凌之決心;另於獲知同學遭受霸凌,班上同學亦可約定張貼「反霸凌 LOGO」,譴責霸凌行為與關心受凌者。
三、請各校依表列空格內容於 103 年 1 月 27 日下班前填報資料,以利本府督考各校預計辦理情形。
四、各校於活動辦理完畢後,整理及備妥相關成果資料,以利後續彙整憑辦及函報教育部。
五、檢附填寫說明範例及活動辦理後成果彙整表格式參閱。
六、線上填報編號【ID : 2551】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游彥中
連絡電話: 03-8462860#235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4-01-18 16:00:00
最後修改: 2014-01-19 11:24:00
點閱數: 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