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花蓮縣102學年度第2學期國民中小學學生簿本採購」交貨事宜,請依說明辦理交貨驗收作業,文後到。
1.為符合公平原則,本府補助每位學生各種作業簿皆為 1 本,故國小低年級共補助 4 本(包含國語格子簿、數學作業簿、作文簿與聯絡簿),中、高年級共補助 6 本(包含國語格子簿、國語直行簿、英文作業簿、數學作業簿、作文簿與聯絡簿),國中共補助 4 本(包含國文作業簿、英文作業簿、數學作業簿與聯絡簿)。
2. 旨揭採購案由「安頡企業社」承攬,交貨履約期限至 103 年 2 月 10 日止,請於廠商完成交貨後辦理現地(實質)驗收。
3. 本契約交貨標的為花蓮縣 102 學年度第 2 學期國民中小學學生簿本。
4. 有關本採購案標的物驗收作業辦理事項如下:
( 1 )請各校逕行指派驗收、會驗及監驗人員,辦理現地(實質)驗收作業並做成紀錄。
( 2 )請於驗收時拍攝交貨驗收照片、檢視並核對項目及數量後,再詳實填具「花蓮縣 102 學年度第 2 學期國民中小學學生簿本財物採購交貨驗收紀錄」( 1 式 3 份,學校留存 1 份)。
( 3 )前揭「驗收紀錄(正本 2 份)」請交由廠商統一彙整,相關契約價金結算作業另由明義國小統一辦理。
5. 有關本採購案標的物交貨配合事項如下:
( 1 )寒假期間上班時間請各校務必安排留守值班人員。
( 2 )請各校協助交貨驗收作業,並登載於學校日誌。
( 3 )請小型學校當場協助廠商點收;大型學校於貨到 2 天內確實點收簿本數量。
( 4 )各校學生簿本交貨期程,由廠商逕依契約規定排定實際交貨日期,請各校務必配合廠商交貨時間辦理交貨點貨驗收作業。
( 5 )本案履約期限以日曆天方式計算,即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均計入履約期限,廠商原則於正常上班日交貨,倘若有配合交貨期程需要,於其他時間交貨者,另由廠商主動與學校協調為之。
( 6 )本案依契約項目及數量交貨,請各校依實際交貨數量登載於驗收紀錄,勿逕洽廠商辦理變更事宜,俾符契約之範疇。
( 7 )倘若各校作業簿因學生轉入導致需求數量不足之情形,請各校填妥數量不足表並核章後,北區學校(光復以北)請至明義國民小學、南區學校(瑞穗以南)請至瑞穗國民小學領取備品作業簿。
6.檢送各校數量表、需求不足表、驗收紀錄及驗收紀錄範本各 1 份。
7.若各校有作業簿採購相關問題,請電洽明義國小分校主任梁岫雲主任 83510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