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燈會】檢送太平洋燈會繕費核定表,並請各校依說明注意事項辦理,請 查照。
一、 請學校當天務必安排教師確實與隨車教師確認乘車學生名單並確認學生安全上車後,始得離開。
二、 各校自行往返之教師,請配合於集合時間前到達集合地點,並於活動期間全程協助隨車教師照護學生。
三、 當天本處安排工作同仁如附件,請各校配合於【抵達時】與【賦歸時】向分配之工作同仁通報。
四、 請各校於學生安全返家後,以簡訊回報學管科羅珮甄小姐(手機: 0912-508309 )。
五、 請各校惠予出席教師公(差)假登記,所需費用由學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六、檢附膳費核定表(已修正),每人單價 60 元,請各校自行訂購餐盒,並依核定金額或實支金額掣據(會計子目: CF3005 )。縣屬學校請依經費執行流程簡化方案辦理,非縣屬學校請檢附收據及原始憑證俾憑撥款,如有結餘款請透過繳款書繳回,並於 103 年 2 月 7 日前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