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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16

103年補救教學經費需求有所變動(增加或減少),請務必提早與承辦人聯繫,俾利經費調度。

103 年度教育部為鼓勵各縣市推動補救教學政策,並提升各縣市辦理績效,爰參酌各縣市請

撥金額之 70%,暫核定 103 年度第 1 期補助經費,提供各縣市學校開班使用,若各校經費需求

有所變動(增加或減少),務必提早與本科承辦人聯繫,俾利調度使經費執行率達 99%以

上,符合教育部統合視導指標。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陳宥達
連絡電話: 8462860#233【0978-515631】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4-02-10 16:00:00
最後修改: 2014-02-11 16:40:00
點閱數: 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