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告】請鄉鎮市立幼兒園所(含分班)於即日起至103年3月31日前至幼生管理系統填報103年度寒假及102學年度第2學期公立幼兒園課後留園服務之開辦資料,詳說明。
一、 103 年度起公立幼兒園辦理課後留園服務情形納入教育部統合視導項目,故請鄉鎮市立幼兒園協助於幼生管理系統(課後留園補助專區)建置相關資料,以利匯整本縣公幼開辦本服務之情形。
二、本服務開辦時間:
*103 年度寒假時程:
103 年 1 月 21 日至 103 年 2 月 10 日(共 8 天)/每日 0800-1600(共 8 小時)
*102 學年度第 2 學期時程:
103 年 2 月 11 日至 103 年 6 月 30 日(共 97 天)/每日下午 4 時起開辦,至多 2 小時。
三、請各鄉鎮市立幼兒園至幼生管理系統 > 課後留園補助專區 > 辦理時段設定 > 師資來源設定 > 清冊請領維護 依序填報。
*凡於第二點開辦時間內有參與收托之幼生,皆需填報至幼生系統課後留園之幼生清冊內,惟補助金額皆填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