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本縣申辦102學年度暨103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小學服務學習計畫」初審結果及相關事宜公告
1.公告標題事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業於 103 年 3 月 11 日來函本府初審結果及相關注意事項,本府已將電子檔寄至學校承辦人信箱,請初審通過學校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審查意見進行調修(含服務學習計畫審查意見回復及辦理情形對照表),並於 103 年 3 月 19 日前,將修正後計畫(含服務學習計畫審查意見回復及辦理情形對照表)免備文,逕送本府教育處學管科游彥中老師收(另寄電子檔 1 份至承辦人信箱: yyjyu1968@yahoo.com.tw )
2.本案俟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複審完成後,另函學校核定補助經費。
3.如申辦學校未收到「初審結果」及「計畫審查意見回復及辦理情形對照表」,請逕電知教育處承辦人(學管科游彥中老師; 8462860 分機 2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