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ggle main menu visibility
處務公告
學校公告
教師甄試
問題蒐集
教學文件
處務公告權限設定SOP
在XOOPS上新增處務公告
新版處務公告使用流程介紹
:::
備用入口
備用入口
若之前登入後有進行OID的帳號綁定,那麼可以在下方,輸入綁定的帳號(xxx_hlc)及您設定的密碼來登入。
帳號
密碼
登入
:::
日期從
~
止
關鍵字
搜尋
52867
依國教署103年2月2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30014346號函,請各校確實辦理補救教學相關事宜,並落實說明事項。
(一) 補救教學實施時間須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補救教學作業要點」之規定,不得於午休時間辦理。
(二) 學校務必向家長及教師宣導補救教學之內涵及精神,明確區隔本方案與「課後照顧」之不同,不得於授課時間以書寫回家作業取代補救教學。
(三) 強化宣導學校善用補救教學評量系統之診斷報告,瞭解學生學習落後之關鍵,以協助提升其學習成效。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陳宥達
連絡電話:
8462860#233【0978-515631】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4-03-23 16:00:00
最後修改:
2014-03-24 17:02:00
點閱數:
294
友善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