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103年度增置國小教師員額(2688)補助方案第1期(103年度4-6月)」核定款項,請於103年3月31日(星期一)前辦理請款程序,請 查照。
一、請各受補助學校於期限內送達收款收據至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辦理經費請撥事宜(免備文)。
二、為符合計畫內容,請依地方教育發展基金執行流程簡化方案相關規定辦理,並於 103 年 6 月 30 日前辦理核結;另本項經費會計子目代號 CC3005 ,係由 103 年度本府「國民小學教育計畫-中央政府補助國民小學教育經費-補(協)助政府機關(構)項下支應,倘有結餘款,請透過財政收支系統開立繳款書(支出收回專用)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