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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研習時數請各校辦理五月份研習,結束當天請立即進行核發時數(說明如下)

說明如下:

1.特教通報網相關研習上傳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固定於每個月 5 日交換資料,

2.5 月份面臨教師介聘,超額教師評比或調動等,研習積分錙銖必較,為不影響老師權益,教育部網特教研習跨平台資料交換, 5 月份增加兩梯次上傳。

3.(1)第一梯次 2014/5/16 ,上傳 5/1~5/15 研習課程
(2)第二梯次 2014/6/3 ,上傳 5/1~5/31 研習課程

4.五月份研習課程,結束當天請立即進行核發時數,避免影響研習老師的權益。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教科
發布者: 廖燦文
連絡電話: 8751449-22
公告時間: 2014-04-27 16:00:00
最後修改: 2014-04-28 10:34:00
點閱數: 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