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本府將於103年5月27日(二)下午1時30分召開「花蓮縣102學年度鑑輔會第7次特殊教育學生安置會議」,請欲提報個案之學校詳閱說明。
一、會議時間: 103 年 5 月 27 日(二)下午 1 點 30 分
二、會議地點:本府教育處第一會議室
三、相關申請表請於 5 月 14 日(三)中午前傳真或送至教育處特教科。
四、個案相關資料(如 IEP 、特推會會議紀錄、評估表…等)最晚請於 5 月 20 日(二)下班前送或寄至特教科,以利後續評估及會議資料彙整。
五、若欲申請重新安置特教學校或特教班者,需另準備一年內 IEP 、一年內中華適應行為量表及相關輔導紀錄。
六、若欲申請在家教育者,除重新安置申請表及評估報告書外,還需準備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戶籍謄本影本及校內特推會會議紀錄。
七、教育部要求會議七日前需公文通知家長,故請申請學校務必於上述期限前將相關資料送至教育處,逾期者納入下次安置議程討論,煩請各校留意。
若有相關業務疑慮,歡迎及早致電特教科,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