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教專】有關102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初階評鑑人員認證事宜,詳如說明,請 查照。
一、依據本府 103 年 5 月 1 日府教學字第 1030081753 號函辦理。
二、請欲申請初階評鑑人員認證之教師於 103 年 5 月 26 日(星期一)前備齊相關資料,逕送花蓮市忠孝國小彙整後辦理審查。
三、審查需檢附資料如下:
(一)學校評鑑人員初階證書核發名單彙整表。
(二)學校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推動小組審查教師認證資料之會議紀錄影本。
(三)完成初階研習資料( 1.完成線上研習證明影本。 2.完成初階實體研習證明影本)。
(四)實作認證教師評鑑歷程文件(請依序排列):
1、校本規準表。
2、自評表。
3、正式教學觀察資料(教學簡案或大綱、觀察前會談、觀察紀錄、觀察後會談)。
4、綜合報告表。
5、專業成長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