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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請高級中等以下各級學校針對學生使用網路行為加強教育及輔導,如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3 年 5 月 27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30057916 號函辦理。
二、請各級學校加強教育學生資訊倫理及正確使用網路,防制學生於網路上發生不當(法)行為。
三、學校亦可透過網路瞭解學生身心狀況、提早介入關懷,建立友善輔導體系之主動關懷網絡,落實學生校內外之輔導作為,期使減少偏差行為產生。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教育網路中心
發布者: 鄭之婷
連絡電話: 03-8462860#507
傳真號碼: 03-8577524
公告時間: 2014-05-28 16:00:00
最後修改: 2014-05-29 17: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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